
“九小场所”存在哪些消防隐患,我们需要清楚和了解,防患于未然。
建筑不规范安全保障差
有的设置在同一座平房建筑物内,有的设置在同一幢高层建筑物内;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,有的是通过民用住宅改建的,而且大多数“三合一”场所建筑未经消防审核、验收合格,甚至部分为违章搭建建筑,其建筑内部装修、生产功能分区、员工宿舍的布置等大多由场所经营者自行安排,随意性极大,安全保障差。
责任不落实有效管理少
很多经营业主由于“重效益,轻安全”的思想作祟,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,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,消防投入不足,消防器材配备缺乏,没有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,没有落实相关责任,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。
消防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
大多数“九小场所”上至业主,下至员工,普遍文化素质较低,消防安全意识差,员工消防安全观念淡薄,缺少相应的消防培训,灭火和逃生常识缺乏,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在发生火灾初期的处置能力。
消防设施不齐逃生条件差
大部分“九小场所”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、疏散逃生条件差、消防设施缺乏、火灾荷载大、防火间距不足等消防隐患;且场所内人员密集,拥挤混乱,电线乱拉乱接,设备陈旧;原料性能复杂,仓库堆放混乱,一旦发生火灾,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,很难组织起有效的灭火和逃生,容易导致人员伤亡。